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科烟处【2017】第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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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云茗轩茶莊 |
注册号 | 15230160036872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秀云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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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进货总额490.00元7%的罚款,金额为34.30元(叁拾肆元叁角),1条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予以返还,0.4条质检损耗的卷烟予以质检损耗报销,并将报销费用返还当事人,1.6条留样卷烟自样品接收之日起留样三个月至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待留样三个月后予以返还。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科尔沁区烟草专卖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科尔沁区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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