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浦市监罚〔2017〕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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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苏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201110000994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方佑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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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在出厂销售食品时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等制度的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剩余不合格的食品“雨润上海风味大红肠”25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万零伍佰捌拾柒元贰角贰分(¥30587.22元);3.处货值金额十倍罚款人民币捌拾伍万叁仟肆佰肆拾陆元整(¥853446.00元)。罚没款合计捌拾捌万肆仟零叁拾叁元贰角贰分(¥884033.22元),上缴国库。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0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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