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访客留言 管理档案

信用网址: 38464205.11315.com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历史第17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武综建执罚字〔2020〕001号
单位名称 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 51000000008284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隆元刚
违法行为类型 该公司承建的富鸣·阳光城A地块项目:1、A9#号楼施工电梯编号为HQ20160830SC,2、A11#号楼施工电梯编号为017023,3、A5#号楼施工塔吊编号为GXXJ-QTZ5512-14014,4、A11#号楼施工塔吊编号为15006(问题详见特种设备专家下发的3份《起重机械检验意见通知书》)等建筑起重机械存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应予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以上事实有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停止使用通知书》、特种设备专家下发的《起重机械检验意见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相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改资料等证据证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责令按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停止使用通知书》要求改正。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020年1月19日对该公司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当事人于2020年1月19日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9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宁市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分享到: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