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北方面业有限公司 访客留言 申请认证

信用网址: 43309314.11315.com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历史第11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齐税稽三罚〔2019〕10号
单位名称 依安县北方面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 23022310001423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杜振广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一、违法事实:1、印花税问题经查,该单位没有申报缴纳2014年度所发生的购销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借款合同、购入固定资产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实收资本、在建工程的印花税,合计30,355.30元;没有申报缴纳2015年度所发生的购销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购入固定资产合同的印花税,合计17,513.70元;没有申报缴纳2016年度所发生的购销合同、购入固定资产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印花税,合计36,387.80元。综上,该单位2014年度至2016年度应申报未缴印花税合计84,256.80元。2、耕地占用税问题该单位取得土地面积40,630平方米,由于该土地取得前属于耕地范畴,故该单位应当对取得的土地依法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根据适用的定额税率每平方米17元,该单位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690,710.00元,该单位已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340,000.00元,尚有350,710.00元税款没有申报缴纳。二、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以上应申报未申报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的税收违法行为处不缴少缴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税款合计434,966.8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17,483.35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2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分享到: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