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钦南交罚〔202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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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合浦县威达运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52120001214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林启斌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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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曾宏祯驾驶车号为桂E61552车辆,运输货物为甘蔗;从合浦往钦北区平吉方向行驶,于2021年1月11日22时10分,途经钦州至那彭K11+800时被我单位路政执法人员郑有文(4511035024、桂G0327298)、李泳霏(4511035027、桂G0327291)查获,曾宏祯的行为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一)2021年1月11日经电子汽车衡对桂E61552车辆进行检测的检测单(1份);(二)2021年1月11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1份);(三)2021年1月11日由本单位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四)当事人自愿提供的桂E61552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五)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我局于2021年3月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0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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