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徐执法罚字[2021]第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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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苏江海不锈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2030000004166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高军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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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1月4日14时,江苏江海不锈钢有限公司所属三环东路江海不锈钢城工地围墙上户外广告破损的现象违反了《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贰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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