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浮市监化处〔20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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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浮梁县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6022221000179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杨森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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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依《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责令该单位改正并建议对当事人处以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以10000元的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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