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韶浈(消)行罚决字〔2020〕0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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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浈江区悦轩大酒店 |
注册号 | 44020960005447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红斌 |
违法行为类型 | 酒店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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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浈江区悦轩大酒店(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南1号)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浈江区悦轩大酒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韶关市浈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韶关市浈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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