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市监处字〔2018〕4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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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海宁市海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3304810001544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朱峰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虚假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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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广告费用人民币5700元,上缴国库;二、罚款人民币17100元,上缴国库。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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