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绍市公路(非)罚〔2017〕GD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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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嘉兴瑞尔铝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48100016675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辉 |
违法行为类型 | 嘉兴瑞尔铝业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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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07月18日00时00分驾驶员张外生驾驶车牌号为浙FF0710的重型普通货车,装运铝从尖山到嵊州南,途经甬金高速K82+200时,绍兴市公路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甬金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2123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关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323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绍兴市公路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绍兴市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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