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贵交执罚[2020]12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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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百色市信达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100000011932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覃信宗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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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百色市信达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其经营的桂LA1222重型自卸货车后车厢两侧栏板用钢板焊接固定加高0.5米,使该车车辆栏板高度从1.5米增高至2米,并聘请司机杨周驾驶该车从南宁市到贵港市二桥。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录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2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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