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兴)市监(企)罚决〔2016〕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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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兴国县隆坪乡卫生所 |
注册号 | 36073231000364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朱太兴 |
违法行为类型 |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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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吊销营业执照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兴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9-1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兴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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