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洪国税稽罚〔2016〕4034号 |
---|---|
单位名称 | 江西鲲之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6012521002219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胜 |
违法行为类型 | 业务招待费、经营费用、管理费用未按规定列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16号公告《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执行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偷税行为拟处罚款7921.1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0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