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虞公(百)行罚决字[2021]02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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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68200002497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章妍洁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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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8日至28日期间,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多次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以及流向信息向公安机关报备,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罚款一万元,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0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百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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