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凤凰街道君威宾馆 访客留言 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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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历史第14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湖卫公罚[2020]7号
单位名称 湖州凤凰街道君威宾馆
注册号 33050800004296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徐云云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人:湖州凤凰街道君威宾馆(投资人:徐云云,女,汉族,42岁,身份证号;330501197808193469);地址:吴兴区杭长桥北路66号苕溪家园9幢商务楼401室、402室、403室;联系电话:18806720855;许可证件名称、号码及事项:卫生许可证、浙卫公证字〔2011〕第330502-000008号、许可事项为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570590129R。2020年6月3日,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吴兴区杭长桥北路66号苕溪家园9幢商务楼401室、402室、403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该宾馆正常营业,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2、抽查客房328,房间内提供有瓷杯两个;3、现场未见设置杯具清洗消毒间及消毒设施;4、该宾馆所在苕溪家园9幢商务楼8楼816布草间内,放有货架、床铺、电饭煲等物品,货架上放有客用棉织品、鞋子等。卫生执法人员已当场制作《现场笔录》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编号:2020-GF10)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现场拍摄照片3张作为证据保存。本委于2020年6月3日受理并立案,对你宾馆涉嫌未按照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进行调查,并出具了《相对人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你宾馆提供相关材料。2020年6月9日,本委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宾馆受委托人胡建法进行了询问,受委托人胡建法当场提供了其本人和投资人徐云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湖州凤凰街道君威宾馆《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由投资人徐云云签署的委托书一份及胡建法本人签署的受委托人声明一份,同时对2020年6月3日现场检查时拍摄的3张照片予以签字确认。2020年6月26日,本委卫生执法人员对你宾馆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宾馆305室设置为消毒间,配备清洗水池及电子消毒柜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杯具进行清洗消毒;816布草间内,无杂物存放,供顾客使用的洁净棉织品密闭放置于布草柜内。本案于2020年7月17日结束调查。现已查明:你宾馆未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的第2页共3页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杯具进行清洗、消毒及未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的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棉织品进行保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8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0.1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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