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衢柯公(城)行罚决字[2021]017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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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80000001067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林玕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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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12月5日招入王某松、王某仓至公司飞来酒店项目工作以来,直至12月13日,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未将王某松、王某仓的身份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城西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城西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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