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陇市武工商处字〔2018〕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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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陇南庄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62120220001258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尤智强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广告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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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给予如下行政处罚:依法处以广告费用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陇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都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1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陇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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