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农(种植)不罚决字〔2021〕第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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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洑家新村购物中心 |
注册号 | 33000050000153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赵大明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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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执法部门:杭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相对人名称: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洑家新村购物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9627882B法定代表人:赵大明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杭农(种植)不罚先告字〔2021〕第14号违法行为类型: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该单位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分装农药,不得在农药中添加任何物质,不得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之规定,已构成违法。鉴于该单位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于本年度首次查获,具备整改条件,属《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序号10所列情形,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条件。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条件。现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农法发〔2020〕12号)文件规定,作出如下决定:1、不予行政处罚。杭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6月11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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