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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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11011402250506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东升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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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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