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镇市监行罚字【2021】1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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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镇赉县物尔美超市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22082100001775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善群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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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5月11日,镇赉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210456,镇赉县物尔美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绿豆芽样品经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超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所列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处罚”。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没收违法得得20.00元,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0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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