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中城执罚字[2020]第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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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河源市合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60000007855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林晓珊 |
违法行为类型 | 河源市合平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挖掘城市道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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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经查,当事人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20年3月24日擅自挖掘中山市石岐区青溪路万科金域蓝湾路段人行道,挖掘面积为10平方米(长20米,宽0.5米),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捌佰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0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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