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兴)市监(公)罚决〔2017〕86号
单位名称 兴国县鼎龙乡马学平副食店
注册号 36073260024957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马学平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当事人的违法食品;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壹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2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1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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