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高)文罚字〔2017〕第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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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高州市星月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 |
注册号 | 44098100000356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黎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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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11月12日15时10分至15时35分,高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胡国寿(K068470)、何均球(K068471)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高州市光明南路99号二楼星月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例行检查,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共有113台机,现场有13名人员在营业场所内上网,其中分别在50、51号机涉嫌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内上网玩游戏,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场所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调查询问通知书》;同时,执法人员对2名未成年人进行了核查登记,并对现场情况拍照、录像取证。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高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高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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