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章贡区)安监管罚〔2019〕0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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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西红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6070021008524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钟东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以及第二十五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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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以及第二十五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决定给予你公司合并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万(¥1200000.00)元行政处罚(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赣州市章贡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0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赣州市章贡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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