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寿公(消)行罚决字〔2018〕0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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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寿光未来城置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7078320001583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段松其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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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你单位在寿光市圣城东街369号负责开发建设的寿光未来城置业有限公司地下车库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该单位在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履行前已实际停止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18〕第3543号)、《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2份、现场照片2张等证据证实。现查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寿光未来城置业有限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潍坊市寿光市应急部门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0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潍坊市寿光市应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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