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拱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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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0000009775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蒙勇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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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案件名称: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和违则:2021年04月19日00时17分,我局直属中队执法队员通过执法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杭州市拱墅区祥兴路杭政储出【2019】3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1标段工程项目工地内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执法队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当事人现场无法出示相关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也无张贴夜间施工作业证明。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2021年04月19日00时17分,当事人正在该工地6号楼进行负二层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现场有贰辆混凝土搅拌车和壹辆混凝土泵车正处于运行状态中。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区各网点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2.7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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