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舟新综执罚决字〔2021〕第03-00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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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0000009775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蒙勇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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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8月12日,当事人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一辆车牌号码为浙L·8039T的蓝色轻型普通货车(农用车),将舟山市新城融创·芸麓大观房地产项目工地精装修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木板、石膏线、PVC塑料软管、碎瓷砖等),随意倾倒在舟山市新城融创·芸麓大观房地产项目工地外东南角的人行道上,共倾倒了一车次,倾倒方量4立方米。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浙江恒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8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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