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隆卫公罚[2019]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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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保山金尊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5305020000557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乔静强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4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岳明丽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正阳南路358号保山金尊娱乐文化有限公司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4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张彩艳、赵菲翠等3名从业人员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正阳南路358号保山金尊娱乐文化有限公司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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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1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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