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绍柯公路(非)罚[2018]A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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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绍兴诚迅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62100020877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唐绍木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诚迅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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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8年06月26日00时00分驾驶员王成文驾驶车牌号为浙DR9969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宕渣从绍兴柯岩到绍兴福全,途经福漓线K9+370时,被设置的动态汽车衡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车货总质量47547KG,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令)第三条认定标准,超限11547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柯桥区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0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柯桥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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