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惠交罚[2016]01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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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揭西县河婆泰运货运服务部 |
注册号 | 44522260001831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伟常 |
违法行为类型 | 揭西县河婆泰运货运服务部聘用的驾驶员张元仅于2016年05月24日23时00分使用粤VU1139重型厢式货车运载货物于马安路段被我单位执法人员检查,经查,该车总重45.22吨,4轴车车货总重限重40.000吨,超限5.22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粤VU1139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超限车辆稽查检测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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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5-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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