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镇市监行处字[2017]1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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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镇赉县莲贤铁北加油站(普通合伙) |
注册号 | 22082100000206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魏东一、何继贤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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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7385.00元;2、罚款人民币12615.00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200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1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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