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湖路政罚〔2021〕3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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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吉启达渣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52300013795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邵益坡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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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4月25日10时29分许,安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306省道91K+7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E32755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现场人员是李德华。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0.52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该车为4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52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驾驶员李德华驾驶浙E32755自卸货车(4轴货车)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违法超限运输。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48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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