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义执法行罚字[2019]第016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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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歌山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78300004627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杰飞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歌山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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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浙江歌山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2019年3月24日晚上,当事人浙江歌山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钢管、沙子、砖块等建筑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在义乌市北苑街道黄杨梅沿街商服地块辅道、人行道上,占道面积约25平方米。次日9时30分,被我局查获,当事人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并自行将占道物品清理干净。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市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市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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