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综执罚字〔2019〕第85050219090200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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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歌山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78300004627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杰飞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歌山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损害城市道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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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08月21日08时36分,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锦北中队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歌山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对驶出中医院整体迁建工地的工程车进行冲洗,导致进出该工地的车辆带泥(白色)运行,而造成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中医院工地口车行道有白色车轮印污染路面。当事人是负责管理该工地的所有作业人员,有责任对该工地冲洗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但并未管理到位,从而导致进出该工地的工程车辆未冲洗造成路面污染。经测量,路面污染面积为18平方米(长度6米,宽度3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损害城市道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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