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环罚字[2019]19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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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东莞市新宸服装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90000584349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维敏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4月22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主要从事服装、毛织品产销,设有针织等工序及针车等设备,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投资金额为伍拾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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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关于“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处伍万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0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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