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江市监采罚处〔2021〕0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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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绍兴市康苑朗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60200019202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治林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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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8688元;2、罚款50000元。对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标志或存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改正;2、警告。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3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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