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崇)市监(计)罚决〔2017〕1号
单位名称 崇义县横水镇诚鸿副食批发部
注册号 36072560007253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黄先华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罚款6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7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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