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水行罚字〔2015〕第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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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00000002243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龚惠军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作为雷州青年运河灌区改造工程东运河I标的监理单位,在大边塘排洪涵的施工监理过程中,存在未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行为,导致工程建设质量未能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降低了工程质量,是造成湛江市“5.20”雷州青年运河灌区东运河渠堤决口事故的重要原因,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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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捌拾万元整(¥800,000.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东省水利厅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12-3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东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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