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茂市监处罚〔202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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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98200001053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吴土生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固始县旭阳大药房经营的、标称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源公司)生产的“天然乳胶橡胶避孕套”(生产批号200917B2,规格颗粒型平均宽度52mm±2mm)“未经老化爆破体积和爆破压力”项目有4只不符合“粤械注准20152180305《天然乳胶橡胶避孕套》”注册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具体见《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202104159)。经调查,江源公司生产并销售了3840只该批次不合格的“天然乳胶橡胶避孕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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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4500.48元元。罚款25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4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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