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梅工商检处字2015第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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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梅县隆文顺记加油站 |
注册号 | 44142100000605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丘顺坤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有关产品质量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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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7-1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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