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18〕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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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明原钢模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70040000057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叶建成 |
违法行为类型 | 废机油临时存放在车间油桶中,即对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没有按照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和进行安全分类存放。其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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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款1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2-0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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