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汕交罚[2019]000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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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揭阳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520000001034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晓鹏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01月16日05时47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泰山路与万吉南二街路口处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驾驶员陈小锦使用粤VE3938大型客车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班车客运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客运标志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证据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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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2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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