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县执环罚字【2020】第4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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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长沙迈科轴承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301210000157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毛中云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0年11月3日10时20分左右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安沙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安沙镇毛塘社区王家坝组(宋水公路旁)时,发现该处一菜地内正有烟尘冒出。执法人员随即进行调查,烟尘的产生源为一堆正在焚烧的杂草,点火实施焚烧行为的当事人为邓俊,焚烧物品为落叶和杂草,焚烧点西侧、东侧为居民区,北侧为宋水公路,焚烧产生明火并伴有大量烟尘,焚烧面积1平方米。执法人指出其行为涉嫌违法后,当事人主动将火扑灭。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文件长政发[2018]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该区域属于禁烧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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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8月13日,当事人已缴纳罚款800元,非税收入票据号:3141612849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3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8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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