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访客留言 申请认证

信用网址: 06788879.11315.com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历史第22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抚)环行罚[2015]5号
单位名称 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注册号 36100052000129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眭敏
违法行为类型 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行政处罚内容 2015年4月17日,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江西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于十万元人民币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收款银行:抚州市工行文昌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抚州市环境保护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5-05-22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抚州市环境保护局

分享到: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