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丹市监处字〔2020〕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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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丹东大同江食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21060400400479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全正学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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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1.36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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