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昌市监处字〔2020〕3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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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聊城市天祥食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7150222800038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松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标签标示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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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壹拾贰元伍角(112.50元)。二、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捌拾柒元伍角(19887.5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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