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日期 |
---|---|---|---|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 尚志市苇河镇 | 尚志市苇林三委十一栋(和谐小区)8号 | 2015-04-01 |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 宋彬 | 李志强 | 2015-04-01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1、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2、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费,投保单等单证;3、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单证;4、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5、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6、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4月27日。) | 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和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单证;接收客户咨询和投诉;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 2015-04-01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宋彬; | 李志强; | 2015-04-01 |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