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3-20 09:19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信用办〔2020〕3号


省有关部门,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山东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代章)

2020年3月4日


山东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重点工作攻坚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工作,奋力开拓,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擦亮“诚信山东”品牌。

一、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1.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推动出台《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认真做好条例政策解读宣传,制定出台配套措施文件,进一步健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体系。(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在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监测预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3.开展“十三五”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研究编制“十四五”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4.深入贯彻国务院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出台我省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二、以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为重点,有效提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水平

5.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加快完善全省公共信用基础信息资源库,形成全面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不断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全面性、实时性和准确性。(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6.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新的数据标准,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7.持续优化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完善“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服务功能。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标准,明确数据共享内容,规范数据更新办法,做好全省各级信用平台和信用官方网站的一体化建设,提升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参与)

8.将具备条件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工程标准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以标准化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以信用信息应用为重点,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9.依法依规完善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出台“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等。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共同签署的系列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推动有关部门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流程中,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落实。完善联合奖惩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联合奖惩的跟踪、监测、反馈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10.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创新“信易+”系列场景,积极拓展“互联网+民生+信用”应用模式,推动出台更多市场化、社会化激励措施。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我省有关金融机构入驻,创新开发和大力推广“信易贷”产品和服务,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更多途径。(各级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11.出台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各监管部门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四、以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12.压实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发挥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信用建设工作标杆,调动各市县积极性,全面提升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3.加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省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14.支持协会商会发挥优势,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培训、诚信宣传等,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牵头,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分别负责)

15.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深入推进全省农村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征信发展模式,引导征信市场做大做强。(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16.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持续加强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研究建立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构建政务诚信的长效机制。将涉诉政府债务清偿纳入预算管理,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级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五、以加强组织领导为重点,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7.发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健全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级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18.积极建设一批信用城市、信用乡镇(街道)、信用村居(社区)、信用家庭等信用典型,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环境。(各级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19.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解读政策文件,普及信用知识,发布信用工作动态,引导树立“讲诚实、重信用、守规则”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各级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分享到:

上一篇:  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社...
下一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

评论

绿盾在线
×
=合作留言=
绿盾业务合作
×
  • 马先生
    15652211315
  • 黄先生
    1565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