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须提供信用报告

2020-07-29 11:12     相关链接:    

  信用报告在医疗领域的实践应用案例。

  7月28日,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作为采购方委托国内一采购服务网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设备购置(第二批)》的公开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河北省新河县人民医院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须提供信用报告

  本项目采购需求分为两个标段,包括了麻醉视频喉镜、心电图机、空气压力波治疗仪、心肺复苏机、呼吸机等若干设备,总预算金额为512.806000万元,该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为30天,且不采用联合体的投标形式。

  《公告》从三方面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申请人首先需要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专业资质能力。同时,申请人须提供使用有政府授权(或经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颁发的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须在信用邢台网站进行公示。

  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已取得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征信业经营备案证,一直致力于征信大数据的探索和实践,在该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成果,由绿盾征信系统为企业实时出具的信用报告,被各地政府在采购招标投标中广泛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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