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环境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须提供信用报告

2020-07-31 11:15     相关链接: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环境监测工作也成为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那么,一份信用报告能否助力环境监测?以下是信用报告应用的实践案例。

  7月30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作为采购委托一采购服务网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2020年度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第三方环境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须提供信用报告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49.940000万元(人民币),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采购需要为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团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方需要先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8月12日14时30分前提前响应文件。

  《公告》中对该项目的特定资格做了7点要求,包括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相关能力;近3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及近近3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等等。

  《公告》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使用有政府授权(或经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颁发的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须在信用邢台网站进行公示。

  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于2001成立,一直致力于征信大数据的探索和实践,是经央行备案并取得企业征信备案资质的国内知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同时还于2019年获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信用修复报告资格认定。由绿盾征信系统实时出具的信用报告,在各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中被广泛的引入,更好的为企业招投标工作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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